各公司,部门:
根据江苏科技大学《关于举行抗日战争胜利暨世界反法西斯胜利70周年升国旗仪式的通知》(宣传部【2015】6号)要求,将于9月1日上午7:20在东西南及张家港四校区操场举行升国旗仪式,为确保活动有序开展,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1.各公司按分配名额结合生产经营实际组织参加人员,名单确定后于31日下午16:00前报送至资产公司办公室。
2.请参加升旗仪式人员于9月1日早上6:40准时在资产经营公司门前(驾校训练场旁)集合整队,集中步行前往学校操场。
3.参加升旗仪式人员应着重整齐,要求上身白色或浅色衬衣,下身深色裤子,深色皮鞋,女同志按上浅下深可穿着裙装,并统一佩戴校徽。
4.参加升旗仪式人员应精神饱满,自觉服务安排,遵守会场纪律,保持庄严、肃穆氛围,维护国旗尊严。
5.资产经营工公司列队位置位于体育场靠升旗台方向第6列,由公司领队引导入场。
6.各公司单位参加升旗仪式人员名额分配表
序号 |
单位名称 |
参加人员名额 |
1 |
资产公司机关 |
9 |
2 |
柴油机公司 |
5 |
3 |
电气公司 |
5 |
4 |
材料公司 |
3 |
5 |
印刷厂 |
2 |
6 |
空调公司 |
4 |
7 |
科美机械 |
2 |
8 |
金舟软件 |
5 |
9 |
现代造船 |
25 |
10 |
科大汇峰 |
5 |
11 |
舾普泰克 |
5 |
12 |
观海楼 |
5 |
13 |
华普监理 |
5 |
(注:各公司结合本单位生产及员工实际进行安排,如在名额数量上需调整请及时与资产公司办公室84401278联系)
资产经营公司
二〇一五年八月三十一日